关于补充公司拟新建化工项目的建设资金的公告
关于补充公司拟新建化工项目的建设资金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2017年 7月,公司根据发展计划和战略目标,决定在厂区内新
建苯甘氨酸、5-甲基脲苷及鸟嘌呤化工生产项目。项目建设利用厂区西侧的闲置土地,计划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为1,000.00万元,用于建设约占地1500平方米的厂房、项目生产所需设备及自控装置的采购及安装。具体公告详见2017年7月1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或 www.neeq.cc)上发布的《关于公司拟新建化工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7】)。
截止2017年10月31日,项目进展情况如下:
(1)已经在黑龙江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上进行项目备案,项目代码为:2017-231281-26-03-024752;
(2)由辽宁省石油化工设计院大庆分院编制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
(3)由大庆市宏远安全评价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完成安全预评价,等待安监局组织专家进行审查;
(4)由大庆恒隆建筑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完成修建性详细规划,送交安达市规划局进行审查;
(5)由黑龙江石工研究院正在进行环境预评价;
(6)由黑龙江光正职业卫生检测评价有限公司正在进行职业健康预评价。
目前项目组根据企业发展目标及实际需求,对原设计方案进行了调整,主要调整方面如下:
(1)对厂房室内外装修进行了提档升级,以保证整体作业环境能够满足生产洁净度的更高要求;
(2)为给下出料离心机安装有足够的空间,并保留车间足够的检修空间,将原来的车间高度增加了2米;
(3)针对工艺条件,设备材质提档,提档搪瓷反应釜材质、三效蒸发器材质、离心设备选型升级等;
(4)提升自动化程度;
(5)在环评环节中按国家要求新增地下水专项评价;
(6)辅助工程中按环保要求更换一台15吨锅炉;一次性电力增
容,新增2000KW电量;
(7)对污水处理厂进行升级改造,新增处理能力20吨/天;
(8)新增建一个300平米的暖库及一个为两种液体原料储罐保
温的库房。
上述对设计方案的调整及钢材价格大幅提升导致设备价格不同程度上涨等原因,原项目预算资金不足,公司计划新增投入资金1,371.00万元来补充项目建设。
调整后的项目预算方案与原方案对比如下表列示:
单位:万元
分类名称 原预算 调整后的预算
厂房 350.00 480.00
生产设备及自控装置采购及安装 590.00 1,240.00
其他支出 60.00 72.00
辅助工程 0.00 459.00
仓储 0.00 120.00
合计 1,000.00 2,371.00
二、审议与表决情况
因《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大会按照谨慎授权原则对董事会授权如下:
1、项目投资、对外投资(除对流通股股票、期货、期权、外汇及投资基金等金融衍生工具之外的投资)、委托经营或与他人共同经营资产单笔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绝对值(以合并会计报表计算)不超过30%(含30%)的决定权,董事会在同一会计年度内行使该决定权的累计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绝对值的70%(含70%);
2、购买或出售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但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类资产的,仍包含在内)单笔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绝对值(以合并会计报表计算)不超过30%(含30%)的决定权,董事会在同一会计年度内行使该等决定权的累计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绝对值的50%(含50%)。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为101,741,707.23
元,公司拟出资1,371.00万元补充项化工项目建设资金,单笔金额
占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 13.48%,并且董事会在本会计年度内行使该
决定权的累计金额为40,910,000元,占公司2016年经审计的净资产
101,741,707.23元的比例为40.21%,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
净资产的70%(含70%),未达到上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该议案无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项目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补充公司拟新建化工项目的建设资金为公司出于自身发展目标及实际需求对原设计方案进行的调整,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四、补充项目投资资金来源
本次补充公司拟新建化工项目的建设资金总额为1,371.00万元,
所需资金由公司自筹解决或以银行、金融机构等借款支付。
五、备查文件
《黑龙江泰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黑龙江泰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1月16日